系统名称 |
系统介绍 |
检测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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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 立即检测>> | |
源文鉴硕博版 |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 立即检测>> | |
硕博预审版 |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 立即检测>> | |
硕博终评版 |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 立即检测>> | |
本科预审版 |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 立即检测>> | |
本科终评版 |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 立即检测>> | |
小论文内部版 |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 立即检测>> | |
温馨提示 |
检测语种:中文/英文(包括简体、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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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
从天津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本科论文查重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研究中科学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2012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参评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50﹪≤R≤70﹪ |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
D | R>7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2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学生(C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50%的,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学生(D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70%,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5.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四、检测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在参考学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检测结果与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意见相结合,制定本学院管理规定,并向全体学生和教师公布,做好安排指导工作。
2.教务处统一为各学院指定检测帐号和密码,并根据学院上报参加毕业论文学生人数分配检测篇数。各学院本周内(3月9日前)上报参加毕业论文人数。
3.学院确定参加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名单和学生名单,确定无误后将名单导入系统。
(注意:学院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且准确无误)
4.4月21日前由学生本人完成论文提交检测工作,每人必须参加检测且仅限一次。
5.4月28日前指导教师根据检测报告情况填写审阅意见,同时督促学生在不少于2周的时间内进行论文修改。
6.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检测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于5月4日前汇总二次检测名单,报教务处申请所需复检篇数,检测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再次检测合格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7.各学院推荐校级优秀论文由教务处统一检测。
8.学校将通过“检测系统”平台即时了解全校学生论文检测情况及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情况。请各学院发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
教务处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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