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名称
系统介绍
检测入口
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温馨提示
检测语种:中文/英文(包括简体、繁体)

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


从上海戏剧学院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知网检测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shxjxy

本科论文查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总结)的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总结)的教学质量,杜绝论文抄袭行为,营造学术诚信氛围,上海戏剧学院从2011年开始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全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了检测。经过两年试用,效果良好,今年继续坚持在全院范围内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步骤

(一)自检。毕业论文(创作总结)检测前需经学生自检、导师了解学生自检情况后才可同意学生将电子版提交给学院(系)教学秘书,自检流程见封面。

(二)学校检测。学院(系)教学秘书将检查的论文电子版材料统一收齐并检查无误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工作人员进入中国知网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完成学校的系统检测。

(三)检测反馈。教务处检测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系),学院(系)应及时将该结果反馈给导师,让导师给没通过的学生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进行复检。

二、检测标准及结果处理

学校检测以文字重合百分比为标准,文字重合百分比是指毕业论文(创作总结)的某一章节与比对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在该章节中所占的比例。

(一)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加答辩。

(二)30%<文字重合百分比≤4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视为未通过检测,须由学生和导师商定修改方案,经修改后申请答辩。

(三)40%<文字重合百分比≤5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视为抄袭嫌疑,是否属于抄袭和剽窃,由各学院(系)毕业论文(创作总结)工作领导小组把关。若属于抄袭,学生需重新撰写论文,推迟到2014年9月1日后答辩或推迟一年答辩。

(四)文字重合百分比>50%的毕业论文(创作总结),取消复检机会和论文答辩资格,不能准予毕业,同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三、申诉程序

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各学院(系)毕业论文(创作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处理意见和结果进行终裁决。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并将此通知和具体要求传达至论文指导老师和全体毕业班学生。

科研及学术活动规范条例

一、总则

(一)为规范我院科学研究工作,加强良好的科研风尚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保障科研、学术活动健康发展,促进我院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院科研和学术活动,特制订本规范条例。

(二)本规范条例由广大专家学者广泛讨论、共同参与制订,是我院师生及相关人员在学术活动中自律的基本准则。

  二、基本规范

(三)我院科研工作应当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系列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不断推动学术进步。

(四)我院科研工作者应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勇于学术创新,努力创造先进文化,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与民族精神。

(五)我院科研工作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我院科研工作者应模范遵守学术道德。

  三、学术引文规范

(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

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术成果规范

(九)不得以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十)应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十一)应充分尊重和借鉴已有的学术成果,注重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和学术信息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研究方案,讲究科学方法。力求论证缜密,表达准确。

(十二)学术成果文本应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十三)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

(十四)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凡接受合法资助的研究项目,其终成果应与资助申请和立项通知相一致;若需修改,应事先与资助方协商,并征得其同意。

(十六)研究成果发表时,应以适当方式向提供过指导、建议、帮助或资助的个人或机构致谢。

  五、学术评价规范

(十七)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十八)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为基本标准。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十九)学术评价机构应坚持程序公正、标准合理,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

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慎用如"国内领先”、“领先”、“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

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对其评价意见负责,并对评议过程保密,对不当评价、虚假评价、泄密、披露不实信息或恶意中伤等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被评价者不得干扰评价过程。否则,应对其不正当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六、学术批评规范

(二十一)应大力倡导学术批评,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相互交流与学术争鸣。

(二十二)学术批评应该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行使学术批评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利,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或报复。

 七、附则

(二十三)本规范将根据我院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十四)我院各学院、相关系、所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具体情况,提出进一步的学术规范意见及其实施办法,以修改完善本规范。并对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加以监督和惩处。

(二十五)本规范的解释权归我院科研处。

科研处

2007年5月11日

以上是本站就原文内容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论文查重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标明本文地址。

本文地址: https://www.cnkiok.com/3622.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