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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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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cnkiok查重网从青岛大学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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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检测

各学院(学部):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学校决定继续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对指导教师审核合格,同意参加学士学位(含双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从中抽取部分论文进行检测。

2017年抽测的数据库范围分别为主修专业和辅修第二专业的2017年预计本科生毕业名单。经随机抽测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为:学号尾号为3号和9号学生撰写的主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学号尾号为4号和7号学生撰写的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工作安排

1.5月5日,学校在教务处主页-教务公告公布《青岛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测学生名单(含辅修专业)》(见附件1),5月8日各学院填写《青岛大学论文管理系统学院用户定制申请表》(见附件2),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5:00前报送教务处教师、学生与教学评价办公室,申请登陆账号及密码。

  1. 5月10日,学校统一完成系统设置,各学院须严格按照《青岛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测学生名单》(附件1)收集学生的抽测论文,并填写《2017届本科毕业生抽测论文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于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师、学生与教学评价办公室邮箱qdupjb#163.com

3.5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论文初检。上传工作统一作以下要求:

⑴单篇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命名方式为“学院-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法学院-201341000012-张三.doc”,论文只上传正文和参考文献部分

⑵学院管理员可以选择单篇或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上传,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审核,确保收集论文为学生撰写的终版本。

⑶为便于数据统计和管理,上传论文时先要“创建新文件夹”并命名为“2017**学院初检”,如“2017旅游学院初检”;然后在页面左侧点击“文件夹修改”标示,选择比对库及范围,除“仅去除第一作者本人文献”不作勾选外,其他比对库均须勾选,比对库时间设置为“1900-1-1到2020-12-31”。

具体操作方式及步骤请认真查阅 “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方法”(附件4)。

4.论文检测重点考察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即去除引用外,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5月17日前,学校反馈论文初检结果。对需要复检的论文,各学院须于5月23日15:00前完成复检工作。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经学生进一步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经进一步修改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初检文字复制比达到50%以上的论文或复检文字复制比达到3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认定为涉嫌学位论文作假,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14〕6号),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认定程序。教务处书面通知学院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成立不少于3名专家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认定,并结合论文检测报告对学位论文进行进一步评估,提出处理意见,由所有参评专家签字,报教务处审批。

4.经教务处组织审查,被终认定为“学位论文不合格”的论文,成绩按“零”分计,学生延期半年申请答辩,暂停指导教师下一年的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资格。

研究生论文检测

各学院(学系):校学位办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2017年冬季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已发送至学院秘书邮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结果文字重合百分比小于30%(含30%)的学位论文,导师及学位申请人自审确认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可按正常程序修改并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二、检测结果字数重合百分比超过30%,培养单位、学科结合检测报告对学位论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不适合参加本次学位申请”的论文,培养单位可取消该研究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评估结果为“修改后可以达到申请学位水平”的论文,在学位申请人和导师修改后于学院(学系)收到检测结果后5日内由学院(学系)统一提交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参加第二次检测,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三、第二次检测结果文字重合百分比小于30%(含30%)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学位申请人自审确认不存在作假行为的,可继续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第二次检测结果字数重合百分比仍超过30%的,培养单位须在收到检测结果7日内按《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14〕6号,附件1)要求调查其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若论文被认定存在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院需填报《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审批单》(附件2),学校将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在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四、放弃或被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者务必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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