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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温馨提示
检测语种:中文/英文(包括简体、繁体)

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


从兰州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知网检测入口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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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查重

为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范围

拟申请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方式与要求

(一)各学院负责对本院的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使用教务处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学校首页-教务管理-大学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在正式答辩一周前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二)论文检测采用学生个人上传的方式进行,每位学生有两次检测机会,第一次检测通过者不参加第二次检测。

(三)检测前由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并请学生务必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再提交检测。

(四)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应符合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doc”,例如,“2010128136_张三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doc”。

(五)学校启用的“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是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辅助检查手段,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水平评价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四、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一)A类:若复制文字主要为综述部分文字时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加答辩,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等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分析判断。

(二)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可申请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复检处理意见:

1.经审理,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评为优或良。

2.经审理,毕业论文(设计)存在较严重的抄袭现象,取消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论文(设计)。

(三)C类:由学院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如确认该毕业论文(设计)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毕业论文(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论文(设计)。

(四)学院推荐参评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统一复检,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五)学生或指导老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五、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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