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名称
系统介绍
检测入口
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温馨提示
检测语种:中文/英文(包括简体、繁体)

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cnkiok查重网从云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查重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ynsf

本科论文检测

学院: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 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同时优化各学院论文检测管理流程,经研究决定对 2016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按照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以论文

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我校 2016 届普通本科生,在论文定稿之后,毕业答辩之前,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均须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以设计作 品或实物制作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毕业创作成果,不进行重复率检测。

二、检测系统及流程

2016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采用 Gocheck论文检测系统,采取学院全 检、学校抽检两个程序,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 行为检测工作。

1.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前可自行查重。

2.各学院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检测,教务处将给各学院提供检测系统的二级用户名及密码。学院常 规检测文字总复制率超过 30%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经进一 步修改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3.各学院答辩后,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进行抽检,如发现检测结果与学院提交的结果不一致,将对 此论文展开调查处理。

三、检测时间及范围

1.2016 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须在答辩前参 加检测,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毕业生的人数分配检测次数,学院 对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只检测一次。检测具体时间 由各学院根据答辩时间合理安排,教务处将各学院论文答辩 结束后适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2.检测内容为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从标题、摘要 开始,到结束语为止,不包含参考文献、文献翻译等内容。

3.毕业生须将有本人和指导教师亲笔签名的纸质检测报 告首页(简明打印版,PDF 格式)(见附件 1),随诚信书

(见附件 2)等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一并上交,检测合 格并材料齐全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四、检测标准 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总体相似度为准,各专业重复率 (总相似比)的合格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定,一般要 求不高于 30%(总相似比为:引用率加复写率的总和),重复率合格标准经学院研讨后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 3)。

研究生论文检测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避免学术不端行为,帮助广大研究生清晰正确地认识、判断和远离学术不端;精准高效地检索、利用和管理学术文献;规范撰写、修改学位论文。研究生部特邀请中国知网专家为我校研究生举办一场关于学术规范的报告,现将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

二、报告地点:汇文2区105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各学院分管工作的领导、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在读研究生。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加客观、规范、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检测、评审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下简称检测)是维护学术道德、防止学术腐败的重要手段,学位论文评审是检验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水平的重要工作,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及通过专家评审。

第二条 学位论文检测、评审工作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按学校、学院两级开展工作。学校研究生部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审工作的组织、规划、部署;学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检测与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位论文检测

第三条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学校严格执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两次检测制,即检测和定稿检测。检测是指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评审前必须参加的检测,不参加检测者,一律不能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定稿检测是指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在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之前,学校将对其已定稿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的再次检测,不参加检测者,不予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

学位论文需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学位申请人方可提交学位论文检测的电子版,同时学位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提交检测和定稿检测论文的电子版,并当面对其提交版本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实行培养单位限量检测。各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使用检测系统,并对系统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严禁向媒体扩散及使用该系统对本单位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第五条 检测结果处理

(一)检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20%者,视为检测合格。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20%且≤

30%,由培养单位做出修改参加本次学位申请、推迟申请等处理意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30%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检测。

(二)定稿检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20%者,视为定稿检测合格。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20%者,不予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需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再次检测,通过后方可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

(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四)学位申请人提交的检测论文电子版,若不同于所提交的评审、答辩时的纸质版,一经查实,视为学位论文作假,并按《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预防及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检测结果异议及处理

如果对检测结果及初步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当事人可向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诉,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到申诉后须组成不少于3人的相应学科专家组,对检测系统所得出的论文检测结果给出终的判断和鉴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此鉴定做出处理,并将鉴定和处理结果在论文评审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三章 学位论文评审

第七条 学位论文在获得指导教师承认、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方可对其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其论文评审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八条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选择与授予学位级别相符、学科实力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教风严谨的学校或科研院所作为评审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送相关学校或科研院所外,也可选择送行业领域特色突出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具有评审能力的部门或单位。

第九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者的论文都必须进行“双盲”评审,即论文在评审过程中隐去研究生、指导教师姓名,不附致谢、后记及对研究生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有指导和帮助的专家姓名等基本信息,在学位论文作者、导师以及评审专家之间形成双向保密关系的一种学位论文评审方式。

第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应于答辩前3个月组织,由研究生部负责;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应于答辩前2个月组织,由研究生部、学院两级负责,学校对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按不超过50%的比例,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抽审论文由研究生部组织“双盲”评审,余留论文由各

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双盲”评审。学位论文一旦被抽审,不论情况下都不得更改他人或取消。

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人必须是相同、相近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原则上必须是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3位专家评审,均为校外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人必须是相同、相近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必须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2位专家评审,原则上必须为校外专家。

第四章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

第十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3位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时,可正常办理答辩手续;若有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另请1位专家进行评审,若评审结果仍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如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的评审结果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本次申请无效的博士研究生

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的修改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2位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时,可正常办理答辩手续;若有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另请1位专家进行评审,若评审结果仍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如有2位专家的评审结果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本次申请无效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的修改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出现“修改后答辩”时,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提交详细的修改报告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学位论文答辩手续。

第五章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异议处理

第十六条 若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对“不同意答辩”的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提出申辩理由,书面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主席签字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认申辩理由

成立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聘请相应专家(3位博士论文评审专家、2位硕士论文评审专家)再次进行评审,若专家的评审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时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间依论文评审时间做相应延迟;若再审结果为其他情况,则维持原“不同意答辩”的处理结果,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申辩。

第六章 学位论文评审信息备案

第十七条 所有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含第三方评审)收到后应及时登记、汇总,人不得更改,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培养单位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应及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云师大学位?2008?1号)文同时废止。

论文查重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标明本文地址。

本文地址: https://www.cnkiok.com/3320.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