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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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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cnkiok查重网从黑龙江大学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查重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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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检测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月27日-4月28日 学生网上自检自查

2.4月29日-5月3日 学生修改论文(设计)

3.5月3日-5月4日 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

4.5月4日-5月8日 学校抽检

5.5月8日 公布抽检结果

二、具体要求

1.学生自检自查

学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将毕业论文(设计)传到“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系统操作详细说明见附件)进行自检(每人免费检测一次)

2.学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教师根据检测报告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学生将论文(设计)传到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逾期不提交者按延期答辩处理

3.学校抽检

学校将按照毕业生人数的30%随机抽检,复制比超过30%的论文(设计)即视为检测不合格,其中,复制比不超过50%者,限期一周进行整改,超过50%者延期答辩。

希望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广大学生自觉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

研究生论文检测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夏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和《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附件2)执行。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为符合答辩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3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4级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及延期答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专业学位学员。

二、答辩申请

本学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3),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出答辩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不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答辩。

三、时间安排

1.3月15日前,研究生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后,送交至本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处(教务员)。研究生秘书(教务员)汇总后,连同《学位论文答辩计划表》于3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2.3月21日至28日研究生学院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

3.本学期开始,我校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须进行隐名评审,由研究生学院与各培养单位共同完成,研究生学院送审一本,培养单位送审两本。3月28日前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隐名评审,4月10日前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隐名评审,隐名评审工作须在答辩前完成。

4.5月15日至29日,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时间确定后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5.6月1日前,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进行反剽窃检测

6.6月3日前,各培养单位提交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位授予名单、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

详细时间安排请见附件4。

四、答辩程序

各学科专业应规范答辩程序,保证学位论文答辩的质量与学术水平,按关于答辩组组成的有关规定选择确定答辩组成员,博士答辩须录像且每名答辩者的答辩时间不少于1小时,硕士答辩录音且每名答辩者的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程序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和《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为维护黑龙江大学的学术声誉,制止学术不端现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黑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反剽窃暂行规定》,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使用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进行论文反剽窃审查。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博士研究生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二、检测结果界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1)检测结果整篇文字重复(含各种因素)比例在20%(含20%)以下者为合格,可如期申请学位;

(2)检测结果整篇重复(含各种因素)比例在20%-35%(含35%)者,由其培养单位的学术委员会认定是否合格,认定合格者,可如期申请学位,认定不合格者,修改论文至少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

(3)检测结果整篇重复(含各种因素)比例在35%-50%以上(含50%)者,修改论文至少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

(4)检测结果整篇重复(含各种因素)比例在50%-70%以上(含70%)者,修改论文至少一年后重新申请答辩;。

(5)检测结果整篇重复(含各种因素)比例在70%以上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三、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学位论文检测申请,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博研究生,于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电子稿发给本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送交研究生院,接受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于人数多的学院,可以分期分批送审,但请研究生秘书做好记录,以防漏检。研究生院将于三日内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通告学院。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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