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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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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cnkiok知网查重从东南大学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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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检测

一、检测系统及链接

1.检测系统要求:2017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原则上必须采用 PaperPass 论 文通行证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初次检测由学生自行完成。

2. 检测链接:注册 paperpass 论文检测入口:http://paperpass.paperisok.com/

3. 温馨提醒:PaperPass 论文通行证检测系统仅保留 7 天以内的检测报告,请检测 完成后尽快下载检测报告!

二、检测时间及范围

1.2017 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均须在答辩前参加检测,未检测的,不允许答辩。各 位毕业生必须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检测。

2.检测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部分,从论文标题、摘要开始,到结束语为止, 不包含参考文献、文献翻译等内容。

3.检测后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网络平台中的论文如有更新,需重新进行检测,必须 保证论文版本和检测报告一致,否则视作不诚信行为。(小于 100 字以内的改动无需再次查 重)

4.毕业生须将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的纸质检测报告首页,随诚信书等毕设归档 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一并上交系负责毕业论文的系主任,检测合格并材料齐全方可认定答辩成 绩。

三、检测结果与复检

1.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总体相似度为准,我校的合格比例是 25%,超过 25%的不允许 答辩。

2.学校教务处将采用相同的系统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复检,如发现检测 结果与毕业生提交的结果不一致,将对此论文展开调查处理。 请各位指导老师或班干部及时通知学生(同学)并注册并完成初次检测,提前为毕 业论文做准备。

教务处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东南大学关于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和处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风纪,防治学术不端,推动学术创新,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校所有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的现职人员、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以及以学校名义继续从事学术活动的离退休专家、学者。以我校名义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二章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第三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下列行为可以被评判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1)抄袭他人(包括境外学者)已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完成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

(2)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引用他人学术成果不加注明;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

(3)在具有公示效力的正式文书、正式表格上,不真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涂改或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和其他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4)剽窃侵吞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或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包括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未经合作人同意擅自公开发表)。

(5)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捏造事实等。

(6)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其他非学术途径传播不真实的研究成果。

(7)对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思想恶意诋毁;对正常学术批

评采取不正当的报复行为。

(8)论文与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9)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三章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程序

第四条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不端行为评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判委员会”),具体负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评判;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学校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只受理10年以内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10年以上的研究成果或事件的一般不予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者,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不予受理的意见通知实名举报人。

第五条依据被举报人所属单位不同,由相应部门负责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1)对院系人员的举报,由被举报人所在院系具体负责完成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工作,提交调查报告。

(2)对非院系人员的举报,视情况由科研院或社科处组织专家完成调查工作,提交调查报告。

第六条调查组成员组成

调查组成员由校内外3名以上专家(与被举报人无关联人员)组成。

第七条举报人或被举报人若有充分理由证明调查组成员或相关人员不宜参加调查或评议的,经评判委员会批准,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回避。

第八条调查程序

(1)约谈举报人(实名举报)和被举报人,并形成双方签字的调查记录;

(2)被举报人提交对应性的申辩材料;

(3)必要时调查第三方提供的签字确认的旁证材料。

第九条提交调查报告

在完成上述调查工作后,由调查组成员独立形成调查意见,所在单位学术分委会(或单位)依据调查意见向校学术不端行为评判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在3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调查过程,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提供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确定意见,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等。

第十条若经调查认定举报不实或证据不足,经确认即可结束调查。若经调查表明举报是恶意诬告,应按有关程序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核查和评议所有相关证据,与举报人(指实名举报)、被举报人、证人面谈并记录,被面谈人需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保留记录。

第十二条评判委员会应在接到调查报告10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判,给出评判意见,并通知所在院系、举报人和被举报人。

第十三条若被举报人对评判意见持有异议,可以在评判意见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调查。

第十四条上述各过程的书面材料均应保存五年以上。

第四章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媒体和个人对相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核定,应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东南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东南大学学生学术道德规范条例》和《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将评判委员会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全部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本科生的报送教务处,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报送研究生院),由人事处、监察处、科研院、社科处和当事人所在单位等相关部门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学校人事处应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将处理决定记入被举报人的人事档案。

第十八条在校长办公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前,一切资料和评判情况均应保密,有关人员不得泄露。

第十九条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不得故意隐匿、歪曲、篡改有关事实证据,否则将追究被调查人的有关责任。

第二十条导师对所指导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学校将视责任轻重情况根据《东南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第二十一条来我校访问进修的教师,在我校访问、进修期间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进修或访问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含已毕业人员),由校研究生院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本科生(含毕业人员)由教务处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意见由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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