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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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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论文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


本站从湖北民族学院官网了解到,该校为了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营造严谨治学的氛围,学校决定采用中国知网论文检测软件对毕业论文 (设计)开展查重检测工作,文字重合百分比>0且<25%的,视为检测通过,下面是相关内容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第一条 为加强学风建设和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湖北民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所有拟申请我校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均须接受检测。未接受检测者,不能进入论文评审和答辩阶段。

第三条 学位论文申请检测前需经学生自检、导师审阅、学院审查,确认无学术不端行为后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自检情况一览表》,申请参加检测。自检阶段学校不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第四条 学位论文检测包括初检、复检和终检,均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检测时间内收齐论文电子版,填写《学位论文检测申请汇总表》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学院,由学院通知研究生及导师,同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实际情况和检测结果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并做出是否送审的决定。检测结果及处理的依据为检测系统报告单提供的“文字重合百分比”。

第五条 申请学位论文检测应提交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_专业_学号_姓名.doc/pdf,如“法学院_民族学_Y090304017_学生姓名.doc/pdf”;电子文档内容为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第一章至后一章),不含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公开发表论文等,但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等内容,引用部分须做脚注。

第六条 初检是针对学位论文进行的统一检测,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所有学位论文送审前均须进行初检,检测通过方可进入论文评审阶段。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论文初检时间为3月15日至28日,秋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学位论文初检时间为10月7日至12日。

第七条 学位论文初检文字重合百分比>0且<25%的,视为检测通过,但仍需修改后按程序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不得为0。若为0,应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查并鉴定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引文是否符合规范。如无问题,指导教师须作出详细说明并签署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方可进行论文评审。

第八条 学位论文初检文字重合百分比≥25%且<40%者,视为未通过检测,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商定修改方案,经修改后两周内申请复检。学位论文复检文字重合百分比>0%且<25%者,视为检测通过,但仍需修改后按程序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第九条 学位论文初检文字重合百分比≥40%,或复检文字重合百分比仍≥25%者,学位申请延期半年至二年,且论文不得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人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学位申请人经认真修改或重新撰写学位论文,填写《湖北民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于半年后至二年内申请终检。检测通过者可进行学位申请的后续程序;检测未通过者,取消论文评审和答辩资格,不再受理该生的学位授予申请。

第十条 学位申请人及导师若对论文检测及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请复议,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3-5名专家进行人工鉴定,对学位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及其类型与性质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重大问题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提交检测、评审、答辩和上交图书馆的定本应是同一文本。若学位申请人在上述环节使用不同文本,或通过技术处理使系统无法正确检测的,原论文检测结果作废,延期一年后再对论文重新进行检测,学校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已获我校硕士学位者,若发现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按《湖北民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但不能保证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各学院及导师要加强管理,精心指导,督促研究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学位论文如因导师失察而出现问题并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导师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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