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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源文鉴硕博版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立即检测>>
硕博预审版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硕博终评版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立即检测>>
本科预审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本科终评版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立即检测>>
小论文内部版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立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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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试行办法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精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避免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建立和健全相应的鉴别和惩处机制,经学校研究同意,由我部引进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我校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测范围和内容

1、检测范围:拟申请学位的全部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专业学位硕士)。各院(系、所)可视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设定各类学位申请人的检测比例,检测比例应上报校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备案。

2、检测内容:以重合字数和总文字复制比为指标,进行学位论文全文的文献数据库(全国)联机检测。

二、检测时间和要求

1、检测工作以院(系、所)为单位,由各院(系、所)指定专人负责对当次申请学位人员论文进行检测。每学期各进行一次,检测时间分别对应每年两次答辩时间,博士论文一般应于预答辩前15天,硕士论文一般应于答辩前30天,具体时间根据当学年校历安排,由各院(系、所)自行确定。

2、拟申请学位人员须在院(系、所)指定日期前提交论文终稿电子版全文(要求为doc或pdf格式)以备检测,提交论文须按学号_姓名_学生类别(学生类别为博士/硕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规则命名,如2010410001_XXX_同等学力硕士.pdf。

三、检测结果处理

院(系、所)对拟申请学位论文进行集中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检测结果处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检测情况,认真分析后,结合自身学科实际,做出处理意见,可参照以下规定进行:

1、重合字数比例不高于论文总字数的10%且重合字数不高于3000字,认定为不存在问题,可进行正常送审和答辩。

2、重合字数比例不高于论文总字数的25%且重合字数不高于5000字,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不再进行检测,由导师负责把关,可同时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

3、重合字数比例不高于论文总字数的40%且重合字数不高于10000字,由指导教师责令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1周。修改完成后可申请复检一次,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工作,复检不通过者应予延期半年,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后再次申请。

4、重合字数比例高于论文总字数的40%或重合字数高于10000字,抄袭剽窃情节较为严重者,论文需做重大修改,一般应予延期半年后再次申请。其中,抄袭剽窃行为极为严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有权提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的建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在学位授予过程中(论文答辩后)或是学位授予之后,校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测,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情况,根据其中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不予授予学位或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撤销其学位。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检测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对培养优良学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要做好研究生和导师的思想工作,做好检测工作和集中答辩的时间衔接。

2、检测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地把工作落到实处。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须对系统用户名/密码、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可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3、各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应对措施,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把关,对在检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看、仔细分析,制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

4、研究生应切实加强学术道德自律,遵守学术规范,认真自查、自检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同时,希望各院(系、所)和研究生导师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指导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五、其它

1、各院(系、所)可以依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适用于相关专业的规定。各部门制定的规定,应报校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备案。

2、本办法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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