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四川音乐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第一章 维护机制     第一条 “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风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对学术道德问题的投诉,主持对学术道德问题的调查与仲裁,负责有关学术道德规范问题的裁定,并依据调查仲裁结论向学院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条 学风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举报后一周内,会同该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委员...